商标注册类别是根据大类区分还是小类区分?
2582 2024-07-12
很多企业在创业初期,由于没有足够的成本对商标进行全类注册,往往是选择最为核心的几个类别进行申请。然而,随着市场变化和自身发展,企业会对品牌战略进行调整,涉及到的业务领域更广泛,就需要更多的商标进行保护。此时,就可能会涉及到基于已注册的基础商标进行延伸注册的情况。
企业已经拥有了注册商标,再新增几个类别进行注册,听起来似乎不是难事。然而,在很多实践案例中,当事人的商标延续性注册主张往往很难得到支持。即使持有在先注册商标,延续性商标也不一定能获准注册。
根据相关规定,商标延续性注册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构成要件:
一,基础注册商标经过使用获得一定知名度;
二,商品或服务相同或类似;
三,商标相同或近似;
四,相关公众认为二商标对应商品或服务与商标注册人存在特定联系。
除了达到以上几点的要求之外,商标延续性注册还存在一个很大的“隐患”,即在基础商标注册与在后商标申请之前的这段时间,可能会出现其他人申请注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。一旦出现这种情况,那么企业申请延续注册,就会出现第三方以其引证商标对企业在后申请商标提出异议,阻止在后商标延续注册。
一般而言,申请延续性注册的商标往往具备知名度,这样的商标也更容易被他人有意或无意的傍名牌,因此在申请商标延续性注册时往往面临巨大的挑战。在此构卓也给大家提出建议,对自己的核心商标进行密切监控,商标监控可以及时对他人申请的近似商标提出异议,阻止其注册,以免对自身品牌产生影响。